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,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,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。
漫說民法典④——《代 表》
來源: 樂山大佛旅投集團
發布日期: 2022/05/27
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,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,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。